继承房产的程序有哪些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6-11-18 13:57) 点击:428 |
继承房产的程序有哪些?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,按照遗嘱继承房产,有以下程序: (一)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,所需材料分别是: 1、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; 2、到死者所在单位(或者居委会、村委会)开具继承人证明; 3、继承人的身份证明; 4、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。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,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,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,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。 5、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(遗嘱继承的情况)。 (二)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。需提交资料有: 1、房屋所有权证书; 2、继承公证; 3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; 4、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(收件窗口领取)。 继承房产的条件比较苛刻,而且继承房产的程序也非常复杂。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,需要办理继承公证,有时候还必须进行一个诉讼程序,取得法院的判决书。如果您现在要办理房产继承过户,却遭到房屋登记部分的拒绝,可以向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咨询解决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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